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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审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党组中心组由局党组书记任党组中心组组长。党组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负责总体安排,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时,根据需要可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党组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办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做好学习的服务保障等有关工作。
 二、学习内容及计划安排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审计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掌握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协调利益关系、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机关党办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起草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中心组组长审定,并按照审定后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安排方案。
三、学习方式
   中心组学习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也可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音像、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的主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确定。中心组配置专门的集体学习研讨记录本。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集中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党组中心组成员应自觉开展自学活动,积极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学习重要理论文献、本职岗位必需知识,完成年度必读书目。中心组成员自学时,应在统一配发的学习笔记本上撰写笔记和读书心得。
  (三)专题调研。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应把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经常性任务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四、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书面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都要记载清楚。
    3、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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