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把牢关口,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举债管控机制,先后出台了《兰州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或变相举债,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政府债务规模管控。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有序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8年我市债券资金共计70.62亿元,其中市本级52.17亿元、区县18.45亿元,主要用于全市供热管网、道路改扩建、水源地以及综合管廊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资金,全力支持脱贫攻坚领域。多渠道筹措资金向扶贫领域倾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全年市县两级安排扶贫资金约10亿元。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18年全市整合资金规模达10.45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安排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28亿元,持续向脱贫攻坚发力;依托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投入市级财政资金1680万元支持试点区县“三变”工作;扩大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投入1976万元对全市六大特色产业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效保障农民股东权益和风险防范。
——聚焦民生,力促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集中财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一是推进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改善教育办学条件,解决“超额入难”问题,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2.57亿元和寄宿生生活补助1436万元,受益学生达32万人。二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拨付8.45亿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筹资标准,拨付全市医疗救助财政保障资金8620万元,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三是支持推动重点群体就业。下达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95亿元,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311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保障补助资金520万元。四是统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户提标工作,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74亿元、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448万元和强降雨灾害补助资金2000万元。五是加大公共健康服务投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改革,下达计划生育补助资金3722万元,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口腔医院异地重建工作,投入1.2亿元推动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卫生领域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保障重点,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聚焦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产业发展等薄弱环节,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财政投入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筹措资金2亿元持续推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拨付中石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补助2.5亿元,支付异地占补平衡资金2.98亿元,偿还黄河兰州段防洪工程本息4.4亿元,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25亿元用于我市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相关工作,投资7.18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实施,安排北环路建设资金3.8亿元,为有效缓解公交压力拨付公交集团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资金4.2亿元,下达专项资金2.8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创新改造、军民融合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首次对全市110家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向好,基本实现财政收支预期目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2018年市级年初预算编制中,市财政部门预留预算103项,涉及金额492366.87万元。
二是预算编制不精准。2018年市级预算专项指标全额追减122个,占年度专项指标1445个的8.45%,涉及单位50家,涉及金额5872.76万元;市级专项预算执行率50%以下项目71个,涉及金额8934.14万元,其中:未执行项目33个,涉及金额2164.74万元。
三是预算执行及下达不及时。2018年下达县区预算指标681652.63万元,已执行487515.18万元,预算指标执行率81.41%,其中:城关区55.86%,西固区68.22%,安宁区75.25%;市财政部门超过60天下达到部门的上级转移支付专项指标68636.54万元,占省级下达指标981021.05万元的7%。
四是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有待提高。2013年至2018年,市财政局拨付11家企业注册资本金计74400万元,同期经营收益仅1207.28万元,投资回报率1.62%;其中一家企业欠缴国有资本收益2593.97万元。
五是财政资金核算不规范。相关部门“以拨作支”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资金31892万元转入经建还本付息户未列支出,收所持交通银行股份历年分红及利息计5062.0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运行效益欠佳。截至2019年3月,设立产业投资基金8支,实际到位资金137628万元,已投入运营的基金3支,对外投资额计26350万元,占19.15%,未发挥产业基金应有的效益;3家单位挪用基金用于注册资本12200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相关5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1个部门年初预算安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资金预算追减912.6万元(追减率达到73%),1个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造成967.67万元未分配使用,1个部门年初预算安排340万元的4个项目因当年未执行予以核减和多列环卫工人“爱心早餐”项目预算170.64万元,1个部门省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0.64万元当年未实施,1个单位年初预算安排720.71万元的2个项目年底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2.13%和21.73%。
二是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及建设程序。相关6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2个部门所审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有90项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件,1个部门376万元的《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未立项评审便招标实施,1个部门擅自以单一来源方式谈判确定兰州市勘察测绘院为服务供应商,1个部门投资983.58万元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干警食堂及康复学员习艺车间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善至今尚未竣工验收,1个单位物业服务管理费157.85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和投资21691.31万元的教学楼等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及决算。
三是部分财政资金闲置损失未发挥效益。相关4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1个部门警犬基地翻建等3个项目因地质和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致使前期投入609.12万元形成损失;1个部门违规为86户企业担保举债28970万元,其中16户贷款4508万元因企业抵押物不足值和经营效益低下存在重大损失风险,拨付经开区红古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金60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致使资金闲置;1个部门所属单位购置的286.5万元检测设备长期闲置,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等2个项目计3096万元审计时因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闲置(目前已支491万元,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1个单位财政补贴1946万元审计时闲置(目前已支632.77万元,剩余1314万元已补录列入今年政府采购预算)。
四是部分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收缴不及时。相关5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1个部门将200万元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城市设计项目资金用于城市交通承载力研究及立体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1个部门土地出让金200866.51万元及滞纳金7270.06万元未及时足额征收,1个部门所属单位少征及漏征新墙体材料基金693.37万元,1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102.9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长期结转结余专项资金197.31万元未上缴财政。
五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不规范。相关2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1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9384.76平方米的房屋及场地出租且尚有458.85万元的租金未收取,1个单位购置的一体化系统数据库项目服务器等计257.88万元的固定资产和购置的网络安全升级系统等计215.72万元的无形资产未计入单位资产账。
六是部分单位财务核算和审核把关不严。相关4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存在问题,其中:1个单位财务核算系统未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的财务核算集中监管平台核算,1个单位长期投资21588.04万元至今会计账面未反映投资收益状况,1个部门从福彩公益金中违规列支办公用房房租44.60万元,1个部门3个培训项目承办方将培训项目层层转包涉及合同金额180万元和1个培训项目未做前期调研造成多支出25.11万元。
二、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七里河区和永登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二区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滞后、扶贫项目验收报账不及时、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审计时闲置(目前已全部安排使用)、环境整治项目和电商服务站建设项目未实施、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安置房面积严重超标、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及宅基地拆旧复垦措施不到位、区县所辖的部分乡镇未将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致使企业未向农户支付股金分红、部分乡镇精准扶贫贷款分红低于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致使带动型贫困户贷款收益降低约67%、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统筹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和设备闲置。二是区县超范围及违规发放各类惠农补助61.11万元、存量资金4565.66万元未盘活和危房改造资金805.45万元闲置、入股定额分红资金未落实到村集体780万元和将入股定额分红资金出借408.08万元、个别项目超概算129.4万元、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和未批先建67个项目、违规通过零余额账户转存资金2707.41万元和区县所辖个别乡镇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支出575万元。
(二)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榆中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榆中县能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方面。存在农村集中安置点项目违法占地未办理征地手续的问题。二是在执行规划编制方面。土地未批先征及批少征多、未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未批复、兴隆山大景区旅游开发项目进展缓慢和马啣山风景区项目已关停未申请调整。三是在完成目标任务方面。“十二五”土地整治规划任务未完成、未对节能节水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和污水处理厂未发挥最大处理效益。四是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9.98亩耕地未经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林地图斑与草原图斑面积重叠和基本农田保护图斑与林业项目图斑面积重叠、将非耕地上报为基本农田890.8亩、房屋建筑占用基本农田141.1亩和一般耕地345.11亩、未对闲置两年以上建设用地1046.62亩作出处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责任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污水处理厂未进行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率未达标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合规。五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展缓慢、少征缴土地出让金4683.34万元、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1114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1354.35万元未上缴国库和借支土地出让金510万元等问题。
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审计调查情况
对城关区等6个区县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等18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4136.75万元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区县高度重视“一卡通”管理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是“一卡通”管理方面。4个区12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5679.77万元未纳入“一卡通”发放,5个区县1063户存在“一户多卡”情况,3个区县惠民惠农补贴部分信息不精准,2个区县部分乡镇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方面。4个区县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2.9万元,2个县个别部门违规发放退耕还林及草原补贴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76.96万元,3个区县套取农机购置补贴95.25万元和违规发放农机购置补贴47.59万元,4个区县惠农补贴资金2499.24万元发放不及时,1个县用基本农田44897.9亩和综合治理林业示范项目5935.6亩套取补助资金5591.69万元。三是其他方面。个别区县草场面积与林地面积叠加存在重复申领补贴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一户两证。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调查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细化还款计划,有序推进清偿。审计部门对第一阶段清欠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结果显示:市本级拖欠173家民营及中小企业190个项目账款59012.76万元,7个区县(不含七里河区)拖欠208家民营企业594个项目账款60940.06万元。通过审计持续跟进发现,还存在个别单位统计数据不准的问题,如1个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上报的清欠台账审核不严,个别区县财政部门数据把关不严,造成台账数据不实。
(三)棚户区改造使用国开行贷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全市2013年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共实施39个项目,计划改造面积879.10万平方米,改造户数55445户,概算投资7320697万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改造314.69万平方米47558套(户)住房,完成目标任务85.78%;累计发放国开行贷款2992005万元,使用国开行贷款1455210.84万元,已偿还国开行贷款本息279277.23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资金筹集管理方面。1个县虚报任务多申请贷款14770万元,3个区“以购代建”中空置房屋造成38019.35万元房款沉淀(目前已按项目进度拨付使用30015.35万元),个别区因项目调整造成251.26万元资金损失;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个别区县所辖乡镇棚改项目违规扩大拆迁改造范围使用贷款资金340.78万元和个别乡镇一期棚改项目未缴纳土地出让金413.21万元;三是工程建设程序方面。4个区12个棚改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个别棚改项目未经批准扩大建设规模、个别棚改项目违规变更土地用途,个别开发区违规与未取得资质企业签订改造协议,部分部门实施的4个项目勘察等相关环节未进行招投标;四是建设运营管理方面。个别县所辖镇棚改项目配套供热站委托代建产权不清晰,2个区6个项目进展缓慢,2个区县1431套安置房未竣工验收已分配入住,开发区1148套棚改安置房未及时验收空置1年以上。
(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3个县2016年至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16年至2017年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8项,安排资金7067.84万元。结果表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工程建设方面。2个县7个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和无设计变更审批手续,6项饮水安全工程进度缓慢;个别县所辖乡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工未及时交工投入运行发挥效益。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个别县所辖乡镇饮水安全项目入户工程补助资金19.71万元未发放到户,个别县未交纳农民工保证金30.86万元。三是项目审批方面。个别县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71.32亩耕地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塘坝建设。四是运行管护方面。3个饮水安全项目部分管道沟槽、蓄水池及泵房周围有水毁塌陷情况未及时维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002个,财政补助资金计17590.62万元,人均达到49.52元,超全省平均标准。调查结果表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在不断增加,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落实和项目执行方面。未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部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错误或无效,项目执行中部分目标任务和重点人群管理任务未完成,个别区县所辖乡镇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部分乡村医生无执业证书,个别区所辖8家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未进行年度校验。二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4个区县483.9万元补助资金审计时闲置(目前273.43万元已收缴国库,剩余210.47万元已安排使用),2个区县挤占补助资金11.18万元个别县所辖乡镇卫生院扩大范围支出18.35万元,个别区所辖街道将64.75万元补助资金改变用途,个别县未按规定补齐被扣减的补助资金10.64万元,部分区县所辖卫计局违规拨付奖励资金10万元、绩效考核多分配财政补助资金53.56万元,个别县所辖乡镇无原始凭证列支补助支出22.57万元。
(六)人防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市纪委安排,对2016年至2018年度全市人防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全市修建独立人防工程1项,配建人防工程309项,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37966.06万元,支出8406.18万元,收缴平战结合使用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499.66万元。结果表明,市、县人防办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人防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为人防事业发展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违规签订施工合同、擅自扩大建设内容、早期人防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少审批人防面积、擅自用房产抵顶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二是设备采购方面。存在着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人防指挥车未按国家高清标准进行初装、验收交接清单与中标清单不符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少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费、合同签订及履行不合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政策落实跟踪、财政、经济责任等审计,助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举措部署落实见效。结果表明,市属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主动作为,积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方面。个别部门所属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综合服务楼和市老年公寓西站分部项目进展缓慢,个别部门负责实施的“三不管”老旧楼院物业全覆盖工作因项目推进缓慢致使项目资金1000万元未拨付使用,个别区县所辖小学新建项目长期未开工造成资金2370.63万元长期闲置,个别新建学校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3413.36万元审计时闲置(目前已使用145.64万元),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建设等3个项目因项目进展缓慢造成300万元资金闲置。
(二)“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个别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7项行政许可项目尚未承接到位,个别区园林绿化树木花草及管护设施损坏赔(补)偿标准转发滞后造成区所属部门多收管护费62.79万元;个别部门13个项目抗震设防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兰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出让制度实施方案》尚未制定,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45%及矿区损毁土地复垦率50%的目标任务未完成;个别部门未及时制定中央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12527.38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和分配标准;墙改中心新墙体材料基金11518.02万元未清算。
(三)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方面。个别企业转企改制滞后,开发区管委会对长期亏损和无生产经营能力的3家国有企业处置不力,市级有关部门下拨7家企业的“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6449万元因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闲置,9个单位所管理的45家国有企业尚未纳入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统一监管范围。
(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方面。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逾期1年未开工造成资金2499.14万元闲置,公路建设项目逾期近2年未开工,个别县所辖乡镇未经批准征收和流转耕地3924亩且长期闲置;2个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对2个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国企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日趋规范,但审计也发现:
(一)兰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根据汇总财务报表反映公交集团2015年至2018年累计亏损11.29亿元;
二是损益核算不实少计收益20276.28万元;三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涉及资金10472.1万元;四是账实不符涉及资产价值376.15万元;五是行车事故费管理不规范;六是采购营运车辆时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七是“三供一业”未按规定完成剥离;八是贷款利息568.1万元管理不规范。
(二)兰州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国有股权整合重组不到位;二对外投资形成亏损301.76万元;三是清收不及时形成坏账损失1096.24万元;四是虚增收入12258.71万元及利润1219.89万元;五是50.93亩国有土地账外管理。
六、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全市99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和投资情况开展了跟踪及结决算审计,完成28项,节约财政资金27670万元。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总体上能够规范建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推动项目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方面。17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先施工后办理许可证和项目责任单位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等问题。二是投资控制方面。16个项目存在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变更频繁和超概算超面积等问题。三是项目管理方面。5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相关资质不相符和项目因手续不完备导致工期延长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8起,造成损失浪费2177.06万元,其中:移送各级纪委监委40起,移送区县政府12起,移送主管部门6起。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金管理亟待加强。此类问题线索4起,主要是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列支及虚报费用、多分配财政补助资金、房租收入私存私放、违规向个人或私企出借资金等问题。
二是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此类问题线索19起,主要是违规发放及套取农机补贴资金、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重复申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专项资金私存私放、违规发放草蓄平衡奖补资金和耕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
三是建设程序仍需规范。此类问题线索4起,主要是建设项目违规转包、未批先建、违规强揽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个人违规挂靠企业资质承揽项目,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违规中标等问题。
四是国企问题不容忽视。此类问题线索4起,主要是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任职、无偿出借国有资产资金给私营企业、违规签订长期租房合同和支付购货款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人防领域问题突出。此类问题线索27起,主要是违规抵顶人防建设费、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违规招投标和人防项目违规验收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持续推动经济高效安全运行。一是抓好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的统筹衔接,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强化绩效意识,改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法,切实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管理流程,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助推社会经济高效安全运行。
(二)持续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役。一是完善政府风险防控体系,特别是加强政府性隐形债务的监管,遏制隐形债务增量,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变相举债行为;二是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严厉处置生态环境问题。
(三)持续完善优化财政管理体系。一是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完善财政预决算编制体系,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公共资金分配和项目落实的有效衔接,突出财政政策导向和专项资金撬动作用;三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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