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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0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多次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李荣灿和市长张伟文先后23次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指示。李荣灿书记在今年市委第二、三、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反复强调,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最后一公里”;是审计成果的具体体现,直接影响着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张伟文市长在2020年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出发,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全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落地见效。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总体来看,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6个方面的459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378个,正在整改81个,总体整改率100%,整改完成率82.35%,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盘活闲置资金11.36亿元,促进资金拨付1.79亿元,上缴财政资金8035.81万元,促进建设项目加快进度、规范管理等296个;区县党委、政府及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问责处理67人次。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审计整改协调领导小组,印发《兰州市审计整改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将审计整改纳入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完善督促审计整改协作配合机制。今年5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与市纪委监委印发《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对拒绝、拖延或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由审计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构建审计监督大格局。

(二)细化措施,推动整改

市委市政府将审计整改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有效整改。市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兰州市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制定了《审计项目整改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评分标准》,出台审计整改督导方案,建立健全整改问题台账,现场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履行整改责任,对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涉兰审计项目每周定期督促,持续跟踪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积极整改,促进发展

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逐条压实责任,有力推进整改。部分单位专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问题,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制订或完善相关制度办法59项,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达到整改一点、推动全面的目标,有力巩固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财政部门发布《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细化和明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加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决算草案编制管理,规范经济分类科目列示,如实完整反映决算草案数据,提高决算编制准确性。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

2.转移支付管理方面

财政部门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明确资金下达时限、加强督促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保持在60%以上,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率。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财政部门已督促相关银行上缴利息收入40.68万元,同时规范工作流程,拟定了《兰州市本级财政统发工资代发协议》和《兰州市本级交通补贴代发协议》;向新区财政局发出催还借款通知,预计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目前1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4.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方面

财政部门已将1500万元调整至“社会救助基金”科目下核算,今后将严格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基金规范运行。此问题已整改。

5.政府采购审批方面

财政部门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规范了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和招标方式,明确今后凡超过200万元的工程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此问题已整改。

6.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市发改委起草《兰州市下达重大前期项目经费标准细则》,细化前期费下达比例和标准;红古区配套资金90万元已到位;红古区、榆中县结余的49.75万元前期费已上缴市财政。涉及的2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是针对200个单位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的问题,财政部门发布《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市级预算单位2021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5%以上,并予以实时监控。二是针对日常公用支出不合规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市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审批和人员经费管理,及时拍卖或上缴封存违规车辆。3个责任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调整账目、上缴国库等方式积极整改,上缴违规或虚列支出资金58.99万元。涉及的19个问题已整改。

2.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针对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制订文件、健全机制、强化执行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等项目经费的管理;市商务局等部门已盘活闲置资金53万元,盘活闲置项目3项价值123.22万元。二是针对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账处理、制订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等方式逐一整改,市工信局等3个部门通过原渠道上缴、调账处理或规范管理133.33万元。三是针对预算收入及结余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积极清缴各类收入及资金。11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513.9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61.09万元,其余资金正在催缴。四是针对预算绩效目标透明度不高问题,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落实“非涉密、全公开”要求,切实做好绩效目标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涉及的26个问题已整改,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3.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

一是针对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财政部门督促有关单位核查数据、调整账务,纠正差错,加强账务处理和决算填报的指导监督。二是针对经济分类科目列示不规范问题,财政部门已修正系统设置,规范监管平台相关科目,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理账务。三是针对会计信息上报不完整问题,财政部门已督促11个单位补充完善。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

4.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针对资产底数不清问题,财政部门已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截至2020年11月底,市第九中学等15个单位已完成整改,市博物馆等24个单位按计划于年底前完成整改。二是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过户调整、补充入账等措施规范资产使用和划转,通过升级改造、置换拍卖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截至2020年11月底,上缴财政资金51.22万元,过户调整资产234.59万元,划转房产1230.49平方米,房产补充入账1480.62平方米。三是针对资产账实不符或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划拨手续、调账处理或补充登记入账等方式对507.81万元资产进行整改;收回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11.45万元,其余正在核实清欠。涉及的16个问题已整改,19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5.财经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了公务卡、账户开设及专项资金核算等方面的管理;市交通治安分局清理了涉案财物账户和长期闲置银行账户;市科技局加强了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监管。二是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13家单位分别细化或修订了培训管理、经费报销等7项制度办法,上缴财政资金9.1万元。三是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单位完善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验收管理等制度。涉及的26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针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有关区县或部门对超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甄别清理,目前已清退881人、重新续聘符合条件3053人、续聘至退休107人;通过政策宣传和补贴鼓励,督促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将相关资金列入预算。在就业专项资金投向上,加大鼓励创业资金安排力度,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市就业局闲置的创业担保基金1471.39万元已上缴财政。涉及的5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针对管理职责和目标任务落实方面问题,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许可有关事项通知》等规定;市就业局制定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认定和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向上推荐认定工作;市退役军人局建立了退役军人就业管理台账,取消已失效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名单;城关区等4个区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等4项制度办法;高新区积极争取资金,走访辖区企业,促进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完成;对违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目前已注销不合规335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清理不合规创业担保贷款8人,银行收回贷款本金78万元,上缴财政贷款贴息6.1万元。涉及的18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市人社局正加快推进产业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城关区等3个区县分别采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调整担保基金存储方式等措施,实现基金有效保值增值;市就业担保中心加大担保贷款追偿力度,收回逾期贷款91.85万元;有关区县已追回并上缴违规发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资金342.75万元、稳就业各项补助补贴资金212.12万元。涉及的19个问题已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订或完善了清偿计划及方案,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切实推进清欠进度。截至2020年11月底,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已清偿11家企业247.86万元,尚拖欠8家企业912.41万元,计划2020年底前再偿还513.7万元欠款,其余398.71万元待2021年项目结算后拨付;兰州大剧院今年清偿50万元,尚拖欠5家企业账款7247.96万元。涉及的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3.科技领域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针对科技项目管理问题,市科技局制订《兰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对72个项目作出预算调整,对79个项目组织集中验收;督促13家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二是针对科技项目安排认定问题,市科技局责成众创空间企业严格落实规定,进一步强化后期考核及资格审核管理;市社科院相关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三是针对科技经费管理问题,市科技局已全部收回多发放补助资金80.12万元,连同闲置专项资金19.88万元上缴财政,并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市科协违规安排项目奖补资金46万元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涉及的13个问题已整改。

4.“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

市市场监管局经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意及市发改委审批,正在办理与行业协会脱钩及相关清产核资手续;市商务局修订《兰州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印发《兰州牛肉拉面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项目申报细则(试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开评标区服务费和招投标保证金问题已向市政府国资委提出解决请示;市住建局已为两家企业换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涉及的4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方面

一是针对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问题,榆中县设立风险补偿金专户,印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健全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七里河区通过规范项目申报、完善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健全协调机制等措施规范涉农补贴发放;永登县督促收回不符合条件人员贷款8.9万元,其余部分制定分户施策方案,正在积极解决;皋兰县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执行力度,将41.73万元养羊保证金返还建档立卡户,对帮扶资金建设厂房以折股量化形式计入村集体经济,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和医生执业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涉及的10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针对扶贫项目管理问题,七里河区将闲置的3个冷库进行租赁;统筹安排使用闲置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5个设施场所;制订《黄峪镇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皋兰县生猪产业精准扶贫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已投入运营,并向农户和贫困村分红;对原县扶贫办主任及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3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及规范事项审批。涉及的19个问题已整改。

三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七里河区制订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考核分配方案》;皋兰县进一步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资金;永登县完善精准扶贫贷款续贷担保机制,通过房产担保质押担保761.20万元、公职人员提供担保506.40万元;向问题乡镇下发整改督办函,责令其尽快收回垫付农户分红收益的财政资金;收回闲置的精准扶贫贷款396.8万元。涉及的4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2.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针对政策执行及责任履行方面问题,市水务局根据《兰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区县进行了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编制了城市防洪、抗旱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土保持等3个专项规划;修改了本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开展了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清河行动”和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加大“四乱”排查力度。市环保局已完成3项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并组织验收;榆中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正在加快实施,已按进度支付1055.47万元;完成5000台小火炉环保改造,闲置的113.5万元用于第二批节能减排燃煤小火炉环保改造项目已支出108.251万元,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涉及的7个问题已整改。

二是针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市水务局已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99.316万元,其余3480.684万元正在催收;涉及司法诉讼的项目前期费110万元既成事实。市环保局将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对违反规定人员予以严肃问责。涉及的1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针对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市水务局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存在的审批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下发《关于督促办理七里河区西果园韩家河段洪道治理工程规划蓝线调整相关事宜的函》,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督促项目加快推进。目前湟水河红古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已完成,宛川河夏官营、清水、金崖段堤防工程大部分任务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审核,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杜绝前期论证不充分未有效执行问题再发生。涉及的1个问题已整改,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3.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信贷监管不严、违规操作形成骗贷等5类27个突出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目前市纪委监委交由市委巡察办跟进核实处理。二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38个问题,兰州银行细化完善《兰州银行授信审批操作规程》等8项规章19项内控制度;开展信贷业务大检查,对问题贷款全面督查整改,对后续清收工作加强督办,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罚22人,约谈6人。涉及的38个问题已整改。

(五)重点民生和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一是针对政策落实方面问题,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废止了原违规合同,分别与七里河区、西固区相关部门重新签订协议并明确约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涉及的1个问题已整改。

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兰州高新区经报批将两个棚改项目和资金合并为兰州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闲置资金利用;城关区制订资金分配计划,向各项目实施单位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1015.80万元;安宁区将公租房建设资金2843.48万元上缴区级财政统筹,有效盘活闲置资金;市公房管理中心等单位通过上门催缴、法律诉讼等方式收缴欠租,已收缴房租94.89万元;西固区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已归还挪用的安居工程专项贷款资金4079.25万元;永登县按规定补提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72.93万元。涉及的6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针对建设和使用管理问题,城关区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按施工图要求实施;西固区3个棚改项目已取得环评、施工许可手续,2个棚改项目正在消防验收。市住建局将120套公租房交由七里河区分配租住,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住户,通过引进其他企业注资、协调银行商业贷款、在建工程抵押等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2.医疗领域方面

一是针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13家医疗机构所在区县医保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告诫约谈,收回多报销的医保基金29万元,并分别予以2~3倍罚款。涉及的8个问题已整改。二是对市肺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采购项目以及市妇幼保健院向职工发放无偿献血补助23万元所涉及的29个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3.教育领域方面

一是针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市教育局对11所学校以及永登县教育局局长等14名责任人约谈,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市教育局已责令4所不符合普惠性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退回奖补资金30.09万元;对皋兰县教育局等12家单位的14名责任人集体约谈;制订《兰州市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数字校园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等制度办法。三是针对采购及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市教育局对第五十一中学等8所学校或单位的12名责任人集体约谈,严格政府采购以及项目建设管理。涉及的12个问题已整改。

4.餐厨及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经营方面

一是针对垃圾收运处理及费用征收问题,市城管委进一步加强对四区城管执法部门督导,约谈相关企业责任人,核实餐厨垃圾产生量及收运路线,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11771份;完善垃圾处理费征收体系,加强对垃圾运输、处理企业的管理考核;市城管委和市财政局分别向市政府就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餐厨及生活垃圾处理费事权划分和管理使用提出了解决建议。涉及的4个问题已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针对项目投资建设问题,市城管委约谈了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制订整改方案,落实7362.58万元自筹资金,并尽快办理竣工结决算手续;拟核减不合理垃圾处理财务成本,向市政府提交监审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成本的请示,以合理进行政府补贴,计划明年中旬完成整改。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针对成本运营管理问题,市城管委已责成相关企业核减多计的费用6226.41万元,严格按审批范围开展垃圾收运;督促中铺子生活垃圾处理运营企业核减投资成本5860万元,撤销违规分配的股利4612.87万元,待成本监审完成后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5.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方面

一是针对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五泉廉租房工程等11个项目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及时完善各项手续,杜绝未批先建或未验收先使用的现象发生。二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问题,2个项目责任单位对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总承包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问题作了纠正,后续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三是针对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彭家坪中央生态园等11个项目责任单位加强对项目工程签证及工程变更管理,控制项目投资费用,杜绝工程价款不实、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发生。涉及的22个问题已整改。

(六)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及监管制度,认真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和监管职能。涉及的2个问题已整改。

2.重大事项执行方面

市政府国资委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用款管理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兰州水运集团与兰州公交集团分别制订《兰州水运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部资金往来划拨管理制度》和《关于规范选用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兰州公交集团等2户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由于历史遗留等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国资委等部门与相关企业正加强沟通,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推进“三供一业”剥离移交。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3.经营管理方面

兰州公交集团制订《全面深化企业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总体行动方案》并呈报市政府国资委和市交通委;对272座公交候车亭年出租收益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国资委报备;收购的305台民营车辆已取得市政府国资委和市交通委批复。兰州城市供水集团代收的污水处理费487.44万元已上缴榆中县财政局,对欠费单位采取限水、诉讼等措施,已收回欠缴水费604.9万元。兰州国器装备集团已完成企业搬迁所得税清算工作并缴纳所得税12.7万元,预提税费42.7万元待交,延期缴费利息1211.58万元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的5个问题已整改,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4.财务管理方面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归还国债772.72万元;兰州水运集团等3家单位补记收入1967.31万元,收缴租赁费63.5万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2家单位清理资金4701.21万元;兰州国器装备集团补提折旧1198.50万元,补记固定资产710.86万元。涉及的7个问题已整改,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5.项目审批和管理方面

兰州国器装备集团经兰州新区管委会协调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将严格设备采购及工程勘察等招投标工作;兰州虹云宾馆3684.9平方米违章建筑的问题已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处理;兰州城市供水集团补充制订了《专项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条款》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投资额较大建设项目的管理。涉及的6个问题已整改。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8起,市纪委监委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及时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截至11月底,司法或党纪政纪问责处理67人次,其他问题线索正在按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八)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方面。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1.05亿元;截至11月底当年累计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08亿元。二是充分争取资金,实现“六稳”“六保”目标任务。上半年我市共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7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5亿元。制定了《兰州市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债券申报流程,上半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55.84亿元。三是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市财政部门制订了《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对市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培训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的同时,优先安排为民兴办实事、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及重点事项支出,重点保障偿债支出。财政部门明确2021年部门预算总规模不超过上年预算的80%,一般性支出预算较上年压减5%以上。二是将预算绩效管理引入事前环节,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市级18个重点项目(涉及资金14亿元)开展绩效评价,有效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

3.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一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府各部门、投融资公司、国有企业等严格落实《兰州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督问责、财政奖惩、政绩考核等长效机制。财政部门利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系统加强监控,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二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列政策,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整合涉农资金5.13亿元。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大力支持全市污染防治。上半年拨付中央资金2220万元用于水、土污染防治,安排资金3223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安排资金1000万元继续开展燃煤污染治理工作。

4.加强国资国企和民生领域监管方面。一是有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订完善28项制度办法,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专项治理、开展考核评估等措施,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相关企业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二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三是进一步加大就业补助支持力度。市财政上半年下达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6亿元;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05亿元。四是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供给。上半年安排地方性在职教师绩效考核专项经费1.7亿元,保障在职教师共约9800人,统筹安排教育基建经费3.95亿元。五是进一步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安排扫黑除恶、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保障资金3450万元。

三、持续用力整改,推动落实到位

尽管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但还有少数问题仍在整改之中。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因素较为复杂,还有极少数单位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不够,未能从体制机制健全上彻底整改。如兰州公交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人员众多,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多记投资成本、企业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公交站台收益无法准确核算等问题,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梳理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结果或意见后再进一步处理。还有部分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措施方案,个别问题正在履行司法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

对以上问题,各有关单位已作出安排。一是强化机制、制定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解读和吃透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标本兼治的办法制度,形成合力稳步推动整改。二是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周密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与时间节点,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对历史遗留或涉及仲裁、诉讼等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需要评估或监审的问题,积极引入第三方予以梳理,通力合作加快进度。三是强化督促、提质增效。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考核,以审促改提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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