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对村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推进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近日,中共兰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五个部分,主要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重点环节审计对象、责任分工、审计内容、审计实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
压实工作责任。《意见》进一步明确负责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和具体实施单位,指出县(区)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纪检监察、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指导与监督,解决“审谁、谁来审”的问题。
细化审计内容。《意见》进一步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七项具体内容,规范审计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清晰界定责任,促进村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解决“审什么、怎么评价”的问题。
规范审计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方式方法,规范了实施过程,并对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提出要求,促进村级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解决“怎么审、审出问题怎么办”的问题。
深化成果运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对强化组织领导、成果利用、协作配合等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要求,提高村级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审计成果如何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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